商丘市平原路(陇海路-民主路)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NZB[2017]SQ101号招标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人:河南国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总则1、工程综合说明1
1本次招标为商丘市平原路(陇海路-民主路)道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
2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本项目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4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监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现场交通条件:场地平坦,三通一平以完成,工程环境条件较好,施工条件以具备
2、定义及解释2
1招标人(业主):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合同签约的发包人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中标人: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签约的承包人
5评标委员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6“日期”或“天”:指公历日
7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
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监理
4、招标要求4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甲级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中级工程师职称,身体健康,实践经验丰富
3对项目部成员的要求:组织管理能力强,具有全面处理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4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为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工期因建设方的责任而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延长的合同期,延长期间的监理费用由双方共同商定;4
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部主要人员,在监理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对于不称职的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随时更换
6监理部的责任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