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定向资管计划1負银-金托甲公司那么,大资管新规后,之前各类资管产品将何去何从
本文将通过例举30个之前较为常见的经典资管案例,进一步探讨各类资管案例的后续发展状况
一、通过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放贷甲公司为A银行的高端授信客户,甲公司向A银行申请28亿元人民币贷款
A银行决定满足其资金需求,但A银行的贷款总量不足300亿元
A银行的放贷的考量:•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考量;•贷款资产的风险权重高,直接发放贷款将大幅降低资本充足率(CAR二资本/风险资产);•表内贷款移至表外的需要,实现避饶监管套利
因此,A银行通过购买B银行理财,通过定向资管计划和单一信托计划,向甲公司投资
在本案例中,A银行形式上投资,实际上贷款;B银行、券商和信托公司形式上是理财、资产管理和信托,但实际上属于过桥;甲公司形式上使用信托资金,实际上使用银行资金
交易结构图如下所示:理财产品协议4曲买理財单一信托计划注意,2017年年初的银监会“三三四”检查之后,此种“委托定向投资”的模式已经大部分被叫停
大资管新规实施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多层嵌套的问题此模式嵌套多个金融产品,实质通过多个层级金融产品的包装,模糊掉最终银行资金的流向,逃避银信合作限制、监管指标等
超过了大资管新规一层嵌套的范围
•合格投资者认定问题此前银行理财无公募私募之分,此次《指导意见》统一了资管产品的分类方式,银行理财也可以划分为公募和私募产品
此案例中银行理财是银行自营作为单一投资人,应当通过私募银行理财投资,那么对于满足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200人方面则不存在问题
•通道业务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上述案例中的B银行、券商和信托实际均为通道
•期限错配问题如果甲公司信托贷款在短期内偿还,笔者认为并不存在期限错配问题
如果甲公司是中长期贷款,而银行理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