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生活一、个税改革引起普遍关注自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实施24年以来,个税起征点上调过三次2005年第一次由800元上调为1600元;2007年上调为2000元;2011年上调为3500元
2018年的这次调整,在个人所得税超速增长和居民消费支出疲软的大背景下,外界的期望颇高,百姓、学者甚至部分福布斯财富榜上的大佬也积极谏言,逾11万条意见足见社会之关注
目前个人所得税占总体税收比重约在8%左右,这次调整不会严重影响政府税收收入,调整主要是为了匹配经济和收入增长,并在个税改革上与国际接轨,向混合征收和平衡税负的方向发展
但在间接税为主的国内税收体系中,个税税负的确是广大个人纳税者、特别是工薪阶层最直接、真切的感受,也与个人消费力直接相关
二、个税改革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在分税制下,税收的调整的核心一直都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有政府与市场关系
在全面“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更是一税独大,地方手上的钱袋子,基本已经别在了中央的裤腰带上
盘点地方手上掌握主动权的,主要就是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印花和城建了
土地和房地产受限于近年来舆论和调控政策,天花板明显,且强化征管带来的税收增加空间并不大;印花,证券交易印花占据一半,然而回头看看绿油油的大盘,求别说,心累;城建税,那还不是要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脸色
而个人所得税,从2017年完成情况来看,全国个税收入11966亿元,仍是第三大收入的税收,地方仍能稳定的从个税中分到40%大约4800亿元,再考虑每年接近20%的增幅,以及稳定的受薪人群和征收便利,这基本仍是地方财政收入最大、最稳定的来源之一
同时,虽然个税的所得来源共有十一大类,但是国内的实情是,个人所得税已差不多沦为“工薪税”,工资薪金法定扣除标准从5000到10000对整体税收的影响其实不言而喻;这时候如果一次大跨度的调整起征点,又是在2016年中央刚拿走地方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