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人欲的劝勉术儒家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主要特色文化之一。打西汉董仲舒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两千多年来,儒家文化一直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主魂。儒文化博大精深,在世界文化中都很有地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很多人花一辈子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儒文化都难取得满意的成果,所以我们不敢有凭短小拙劣之篇章就概括儒文化作用的狂妄或梦想。我们只是站在讨论人们欲望的角度,肯定儒文化对人欲的劝勉作用。儒家文化应该不属于宗教文化。那些把儒家文化与宗教文化混为一谈的做法,要么是缘于对儒家文化的不了解,要么是别有用心。要说明儒家文化不是宗教文化很容易。首先,儒家文化从开始就是站在直接面对人欲的角度上创造和发展起来的;真正的儒家学派一贯在生活中重实际,怀仁义,讲礼仪,求中庸,把为人类社会创造幸福和美好的希望寄托于人类自己。再就是,儒家祖师爷孔子曾曰:“信鬼神敬而远之”,《论语》中也云:“子不语怪、力、乱、神”。虽然儒家创始人孔子曾经在多种场合谈到过“天命”,但其出发点要么是不顺意时作个自我安慰,要么是因当时科学理念的欠缺,便用最容易被人接受的天命观来劝勉他人。秦始皇的愚民暴行对儒家文化造成的伤害,以及从西汉王朝起,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儒家文化的误解、歪曲和篡改,令如今的儒文化大有失真带伪之嫌。就误解而言,可举的例子很多,如:历来人们对儒家的核心理念“中庸”就有多种解释:有的说是一种不偏不倚的行为准则;有的说是折中调和的老好人观点;有的说是至诚至理的处世态度;有的说是礼与乐的调融;还有的说是王道与霸道的兼施并用。文化层次低一点的人干脆认为:好比说眼前有三条路,中庸之道就是中间的那一条。不同的说法还有很多,好像是想怎么用,就怎么说。其实,“中庸”是儒家文化认定的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中庸”的内容是诚意、正心。分而言之“中”为正道,“庸”为定理。儒家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很好地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与世事道理,并本着克已复礼、治国平天下的德行去为人处事、建功立业,那么自己就能象《诗经》中所说的那样“如鸟儿上天空一样自由,若鱼儿下湖海一样快乐。”能有如此功夫,那么人就达到了礼的得体,义的实惠,仁的贯通德的完美,道的至善。有了这般中庸功底的人,想要建功立业自然不会是很难的事。至于某些字句上的歪曲,例子也很多。如《论语》上的“学而优则仕。”因为子夏说的全句是:“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应解释为“做官有余力就去进行学习,学习有余力就去做官。”可在实际运用中常被一些人说成是“学习成绩好就去做官。”把学习态度和学习目的混为一谈。还有,“子曰‘唯上知与下愚不移’”和“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中的“上”应该解作尊敬,“下”应解作疏忽,瞧不起。这里前一句的意思是:孔子说:“人们尊敬有智慧的人,瞧不起愚昧的人,这种态度总是难得改变。”后句之意应当是“刑罚不会因为你是当官的就尊敬你;礼仪不会因为你是普通人就疏忽你;礼法面前人人平等。”而后来,前句被歪曲成:孔子说:“只有上等聪明的人与下等的愚笨之人是不可改变性情的。”后句被歪为“刑法不可上用在当官的身上,礼仪不可下用在普通人身上。”请问,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孔子说的“有教无类”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叫人怎么去理解?儒家的“智”与“仁”又叫人到何处去寻觅?更为严重的是,自汉朝董仲舒开始,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私欲得到堂而皇之的满足,对儒家文化进行着本质性的掺假。如:董仲舒站在封建统治实权派的立场,在孔子主张“仁政”和“礼政”、孟子提倡“民贵君轻”与“政在得民”的政治观点旁添上“君权神授”和“天不变道亦不变”等政治谎言和信条以作为统治阶级的护身符;宋朝“理学”家,用其“理学”做器具把孔孟创造的儒家学术包装一新,而且把经过他们装新的“儒家文化”跟上市产品一样看待,以为只要有人信、有人用就行。只有这样,他们这些包装者的成名之欲也就在满足之中。社会效应和历史意义如何他们都不在乎。轮到明清两朝,创改儒家文化的伎俩与以前相比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认为董仲舒凭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功在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