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编号:RC-QROO发布日期:2011年月日编制部门:企管人事处审批:页数:共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2、工作内容交接表;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绩效方案、公司架构、人力资源各类报表和台账、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各种规章制度以及流程;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计资料、会议材料、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簿;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8、其它:营业执照(正副本)、纳税登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钥匙、其它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第六条责任划分移交人:1、处理遗留问题;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3、准备交接资料;4、整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