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论文题目浅析当代中国死刑制度的存废一、选题的目的及意义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学者不断讨论研究的话题
随着社会进步、法治观念和人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死刑制度也备受关注
死刑制度的存废作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也是敏感而现实的问题,要求法律学者以审慎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方法去探讨和研究
1764年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著作《论犯罪与刑罚》问世,首次将死刑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弊端予以揭露,进而提出了废除死刑的主张
从此拉开了死刑存废之争的帷幕
死刑凭借从肉体上消灭犯罪分子来实现惩罚犯罪、防卫社会的刑罚手段,是以剥夺犯罪人生命为基本内容的刑罚
从十九世纪展开的关于死刑的存废之争一直延续到现在,并从一个法律问题上升到伦理学、哲学的高度
死刑的存废一直在各界争论不休,面对脆弱而珍贵的生命,适用死刑是否真的有其必要性
正视死刑制度,客观理性分析并探索死刑改革之道,才是我们需要着重解决的重大课题
虽然死刑的废除在现代西方国家已为大势所趋,但是这在我国现阶段是不理性的、不现实的
死刑作为一种刑罚的种类之一,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的死刑制度应该继续存在,但我们应该从现状出发限制死刑数量,坚持少杀慎杀,逐步减小死刑的负面影响,以确保其正确适用并更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废除死刑是我国社会各条件时机成熟后的必然结果,但是不是现在
但是我坚信,在物质、精神文明高度发达和民众更加理智的文明社会,少杀慎刑乃至完全废除死刑的决策,将会更加深入人心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一)文献研究概况1764年,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对欧洲中世纪封建专制社会进行抨击,并以过人的勇气提出了死刑废止论,他在书中写道:“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
中国刑法学界,亦对死刑存废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赵秉志所著《死刑改革探索》《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马松建所著《死刑司法控制研究》,张远煌所著《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限制与废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