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用药安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经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执行给药的护士都应取得护士资格证并经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直接发药给患者并交代用药事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药师以上人员
二药师执行医嘱管理1
药师接到处方后,要按照“四查十对”原则及“处方调配审核制度”对处方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合理处方不得调配发药
必要时由医师双签名后执行
药师调配处方要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及流程”
药师发药时要按照“用药交代制度”有关规定对病患者或其代理人进行用药交代,并嘱其严格按要求服药
三护士执行医嘱管理1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严格按照“医嘱查对制度”对医嘱进行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医嘱查对制度(1)
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
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
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6)
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执行遗嘱时要按照“医嘱执行制度”及“医嘱转抄(转录)制度”执行并记录医嘱执行制度(1)
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准确、及时地输入到电脑医嘱系统或转抄在执行单上
转抄、重整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第1页共13页抢救患者时,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在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