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考核细则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草案)为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公司有关规定,层层落实责任,降低和消除安全事故,特制定此细则
第一章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厂区内不准吸烟,吸烟一次罚款50元;2、严禁杜绝三违现象即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违者考核30元
3、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4、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机器上工作,确保人员离开所要开动的设备
违者考核30元
5、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与运转部件接触
6、检修设备时,需要停机的,必须停机检查
7、运转设备的突露部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加装牢固可靠的防护罩
8、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调整后的设备运行,参数使用设备严禁超压、超温、超负荷停运转设备
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违者考核30元
10、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违者考核100元
11、在特殊岗位如制加氢不按规定着装,使用规定之外的通讯器材一经发现考核100元
(与第二章第四条重复,应去掉本条)12、凡是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要临时挪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一律恢复原样,违者考核部门负责人50元
13、损坏各种安全设施如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应照价赔偿并考核责任人50元
第1页共8页114、不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调岗、复工后教育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
15、对已经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能按期完成的考核责任人50-100元
16、凡无事私自到重大危险区域串岗者,考核50元
17、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考核单位责任人100元
18、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