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管理和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现为了更好地落实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不良事件报告,根据《患者安全目标》等的要求,特制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及其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流程上进行持续改进。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I级事件(警告事件)一一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一一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一一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W级事件(隐患事件)一一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医疗处置事件、医患沟通事件、手术介入事件、导管相关事件、护理基础事件、设备器械相关事件、医务人员安全事件、意外事件、院内感染事件、药物事件、输血相关事件、医疗技术检查检验相关事件、放射安全事件、行政后勤事件、不作为事件、其他事件共计十六类。(具体详见附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原卫健委《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执行。(二)III、W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七、接收报告单位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要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1、医疗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医务部2、护理相关不良事件:报告护理部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药学部5、器械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医疗装备管理科6、输血安全(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