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制度为了强化对新任职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镇党委对新一届换届任职的村干部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职前谈话。一、谈话的对象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届中选任的“村两委”委员。二、集中谈话内容(一)宣传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提出勤政廉政的希望和要求;(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明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三)对农民群众反映涉纪涉法方面苗头性的问题,应提醒和教育整改;(四)听取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方面的认识和打算;(五)谈话人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三、集中谈话的实施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谈话人由镇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担任,每次谈话要有2人以上参加。四、集中谈话的时间村两委委员当选后到任前,由镇党委、政府确定具体的时间,组织实施谈话。五、集中谈话要求(一)镇党委、政府提前三天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内容,书面通知新任干部,以便做好准备,接受谈话。(二)新任的村干部必须接受任前集中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三)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第1页共8页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四)村干部任前集中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五)镇党委要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要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第二篇: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并实行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一、廉政谈话的对象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届中选任的村“两委”委员。二、廉政谈话内容(一)廉政谈话主要是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和廉1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的希望和要求。宣传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明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三)对农民群众反映涉纪涉法方面苗头性的问题,应提醒和教育整改。(四)听取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方面的认识和打算。(五)谈话人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三、廉政谈话的实施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纪委具体实施。谈话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或纪检书记担任,每次谈话要有2人以上参加。第2页共8页第三篇:召开新任村干部任前谈话暨离任村干部座谈会罗阳镇召开新任村干部任前谈话暨离任村干部座谈会经过全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罗阳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已于15日圆满结束。昨天,罗阳镇召开新任村干部任前谈话暨离任村干部座谈会,新老村干部欢聚一堂,畅谈甘苦,共谋发展大计。为提升新任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增强村干部的工作信心和责任感,罗阳镇组织了新当选的村“两委”主要干部进行任前谈话。谈话紧紧结合当前的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要求新届“两委”要有新气象,工作要有新起色;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新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理论学习和政策学习,严格自律、勤政廉洁、团结一心、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发展上,为人民群众增收致富多花心思,多想办法,要尽力配合城乡统筹工作,将农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交接,确保新老班子平稳过渡,要求新老干部在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工作上同干,形成最大合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人民群众的期盼,做群众满意的村干部。随后还召开离任村干部座谈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