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所取得的一个重要成就,就是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使人大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当前,各级人大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切实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根本原则,保障和促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有效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机关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机关的作用
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立法制度,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
二十多年来,全区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本地区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行使立法权,出台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我区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立法制度、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
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保证制定的法规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在研究提出立法项目、起草法规文本、审议修改法规草案过程中,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完善法规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案,要按程序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逐步拓宽法规案起草渠道,适当邀请专家学者、中介机构参与起草法规
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
多年来,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完善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的实践探索,监督工作不断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