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森林防火考核制度各村(居)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灾害损失,以确保办事处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办事处与各村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状和《森林防火条例》及《区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为切实履行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居)及有关单位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书记一把手负总责、村主任负责制,强化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有效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考核原则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公开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全面考核森林防火责任状目标完成情况及其成效
着重考核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情况
责任期限内,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火灾次数多、损失面积大的取消评奖资格
三、考核的重点内容(一)组织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15分
森林防火组织、防火机构的建设情况;领导责任制和防火责任的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及防火责任状的签订情况;重点防火区域是否与坟主、林缘土地承包者责任书签订情况
(二)值班备勤和建章立制情况15分
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情况;值班记录和森林火警、火灾的处置与上报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演练情况;防火实施方案和防火档案建立情况
(三)火源管理和巡逻检查情况15分
森林防火“专项活第1页共3页动”的安排部署、开展情况;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火灾危险源排查与建档情况;防火检查站设置与巡查队的巡防巡查情况
(四)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情况15分
各村应急扑火队是否达标和备勤情况;护林和观测了望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情况;护林员签订责任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