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判第一节概况一、全庭民事审判的发展变化鸡西市鸡冠区民事审判一庭成立于1979年,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案件数101件,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施行后,民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民事收案范围不断扩大,在认真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准确地适用法律,审结了大量的民事案件
离婚、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相邻权等民事案件占很大比重
其中离婚案件尤其突出,几乎占全部民事案件的一半,针对订婚多、解约多,未达法定婚龄“结婚”多的现象,加强对离婚案件的审理,着眼于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认真审理,谨慎裁判
2000年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对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或在这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认真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防止解除同居关系的判决作出后造成不良后果,最大限度地追求办案的社会效果
1980年至2005年,共审结民事案件38192件
1980~2005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情况总表年份受理数(件)比上年增减(%)年份受理数(件)比上年增减(%)19801661996276012
21198124231.4199728312
501982217-11.4199830517
211983182-19.2199932195
21198422519.120002620-22
8619852059
752001291510
12198630833
4420022764-5
46198739622
2220032260-22
3198854226
9320042060-9
701989254-113
3820052009-2
531990248-2
412006199158957
8920071992136456
8120081993193929
6520091994240319
30201019952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