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部管理制度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外协调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XX市用地、交通、绿化等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环水局,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对外协调各项工作,在前方指挥部的领导下,竭尽全力为全线施工创造优良、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
第二条为规范前方指挥部对外协调工作行为,明确各层级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引领、服务、指导”作用,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对外协调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对外协调工作基本原则第三条团结协作,主动出击;合理分工,责任到位
内部要统一的思想、统一的步调;在外要识大体顾大局,要相互配合,团结就是力量
工作早介入,问题早暴露,事情早解决
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等不靠,主动出击
要进行合理的工作分工,明确工作区域和责任范围,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三条配合业主,依靠政府;积极主动,不等不靠
一致对外、统一口径、多请示勤汇报、不乱表态始终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办理对外协调事务
统筹协调各标段项目部发挥团队精神,对于对外协调工作方面的“共性”问题,实现资源共享
并积极主动配合政府1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与政府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
第三章对外协调主要工作任务第四条负责与市治水提质办、各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以及环水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各标段开展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营造优良、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
第1页共5页第五条负责协调前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标段施工单位与市治水提质办、环水局、设计院及各区政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负责施工期间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产权单位、居民的协调、纠纷预防及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组织各标段参建单位对外协调人员业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第七条统筹安排各标段对外协调工作,以“组织、协调、服务、指导”为原则,引领各标段所有参建单位的征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