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的讲话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会全会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工作规则》和我省《指导意见》,切实提升监督执纪水平,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牢思想、实践、能力和作风基础。按照这次培训班的日程安排,今天由我来作开班动员,然后由省委常委、秘书长☆和案管、六室、审理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大家作专题辅导,希望大家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学有所获。下面,就贯彻落实《工作规则》,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供同志们参考。一、深刻认识《工作规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在中纪委全会上都要强调这个问题,特别是提出了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要求“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保持队伍纯洁。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抓紧完善反腐败的基本法规制度,研究制定纪律审查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央纪委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2016年7月底开始组织起草,历经近半年时间,在大量调查研究,认真提炼概括、反复雕琢推敲的基础上,于2017年1月18日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工作规则》,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这也是纪检监察历史上第一次围绕规范监督执纪权专门出台的一部党内法规。综合对以上背景的考察,关于制定《工作规则》的重大意义,我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第一,这是践行“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方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审议通过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切入点,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新的战略部署。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必须结合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自觉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坚决落实党中央要求,强化自我监督。可以说,《工作规则》的制定,是中央纪委服从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目标,从思想自觉、理论自觉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它向全党全社会昭示,纪委是有制度笼子的,纪检干部是有严格纪律约束的,充分展示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干部队伍的坚强决心。第二,这是解决纪检机关突出问题、构建自我监督体系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纪检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重要贡献。但与此同时,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也时有发生,情况不容乐观。从党的十八以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有的与监督对象吃吃喝喝、勾肩搭背;有的无视相关规定,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有的擅自扩大调查范围,甚至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做生意、要资金、拿项目,为他人当保护伞等等。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除了他们个人主观原因外,还有制度本身不完善的问题。从现行一些制度来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是1983年颁布、1987年修订的,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是1988年颁布、1994年修订的。在过去30年的时间里,这些法规都是极为重要的制度遵循。但随着实践不断发展变化,其中不少内容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甚至在一些关键环节存在着明显的制度漏洞。监督要靠党的组织,靠敢于担当的人,更要靠加强制度建设。为此,中央纪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执纪风险点,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的漏洞,使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第三,这是对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新经验的提炼总结。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加强制度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机关不断加强实践探索,取得了很大成效。比如,尊崇党章,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明确纪律审查是党内审查,纠正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又比如,把纪律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