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培训期间管理规定制度篇一: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山东省华兴大厦培训管理制度山东省华兴大厦培训管理制度一、培训总则为规范酒店培训管理,使酒店培训工作做到严谨,科学,有序,实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是酒店培训系统工程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为酒店的培训工作提供全面的准和重要依据,酒店所有与培训相关的制度、活动和行为都必须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酒店提供优秀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和服务人员,使员工知识与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人力资源成本浪费控制在最小限度
三、培训形式培训根据当前形式分为酒店出资及个人出资
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内部培训又分为入职培训、在岗培训、外派培训及考察学习等四类
外部培训指政府法令规定的培训、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技职资格认定课程培训等
员工自我培训指员工自己主动参加的社会培训
四、员工培训的权利与义务(1)酒店在不影响员工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权利要求员工参加与岗位相关的培训活动
(2)员工有义务参加酒店安排的各种培训活动,并达到培训要求的效果
(3)培训活动结束后,员工应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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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个人出资的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
如需要部门配合调整工作时间的,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方可做出工作时间的调整
(5)酒店出资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培训之日起,必须与酒店签订培训合同,须按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为酒店服务,如提前辞职,对酒店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按以下培训出资比例赔偿
(注:培训出资核算含学员的培训报名费、证件费、培训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2000元以内(服务期为一年);2001-5000元(服务期为两年);500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