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地域歧视的经济学分析——以河南省为例【提要】近年来,就业中地域歧视备受人们关注
本文从全国就业形势,公众对河南人存在的“刻板印象”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角度分析了地域歧视得以存在的原因,并顺势给出了这种歧视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提供了应对的建议
【关键字】就业地域歧视刻板印象信息不对称一前言就业歧视问题是一个古老的命题,长期以来各种歧视都受到过国内外研究着的关注
在我国,传统上我国经济研究者除了就整体就业歧视进行研究,还对包括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疾病歧视、学历歧视、容貌歧视等都有研究
近几年,农民工问题备受关注,农民工歧视也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分析》张慧,上海经济研究,05年第十期;《对当前农民工歧视行为的分析》,赵耀,经济管理与研究,06年4期)
但是我国在地域歧视方面研究成果很少,本文笔者针对近来存在的就业中的地域歧视现象作出分析
因为无论是河南人、四川人,还是东北人等,他们在就业中受到歧视,其性质和本质是一样,今故只以河南省为例
在正式分析之前对就业歧视以及地域歧视做一界定是有必要的
197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对歧视的定义是当收入的差距的产生仅仅是由于不相关的个人特征,如种族、性别、性倾向、或宗教等原因时,我们称之为歧视【1】
罗伯特·G·伊兰伯格和罗伯特·S·斯密斯在他们的著名的劳动经济学教材中这样定义就业歧视:当雇主针对既定的生产率特征支付的价格因劳动者所属的人口群体不同表现系统性差别时,我们据可以认为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歧视
【2】而1958年由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中“就业歧视”是指“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作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剥夺或损害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或待遇上的平等”
萨缪尔森和国际劳工组织分别从歧视产生的原因、表现和结果上定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