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苏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条例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1
党管干部的原则2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6
依法办事的原则二、选拔任用的条件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善于打开工作局面,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1
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
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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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有本科学历
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经过市委教育工委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1
学校应根据事业发展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
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