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凡是乡镇、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村党组织、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应参照此制度进行民主评议村干部。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村党组织和村委员会具体实施,乡镇组织、民政部门负责检查指导。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终或7月份进行。三、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员会班子成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局务管理人员。四、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组长、村“五协”协会会长、村集体经济及学校负责人,特邀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民主评议主要内容是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以下工作成绩: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3、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和决议情况’4、按年初分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6、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情况;7、工作作风及联系群众情况;8、服从村党组织领导的情况;第1页共17页9、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六、民主评议分“社区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三个步骤进行、测评表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评议结果由乡镇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社区干部个人档案。七、对评为优秀的社区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并与村干部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分别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搞好财务工作。二、坚持一支笔审批报账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的原则,切实履行财务人员的工作职权。出纳和会计有权拒绝白纸条入帐和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收未经经手人签字和领导审批的票据。财务人员应主动当好村民委员会的参谋,经常分析财务情况,及时向领导上报财务收支情况。三、不得以白纸条作库存现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将村集体现金以个人名义借贷,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员会借支现金。四、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审核会计的财务收支单据,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印鉴的单据,会计不得入账。五、财务人员应如实提供财务发生情况,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和审计核查。六、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人员要做到财务相符、帐务相符、帐帐相符,帐目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审计。财务收支情况须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卷归档。财务审计制度为加强对村级财务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审计监督,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以下财务审计制度:第2页共17页一、财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在乡镇、街道财政所、经管站的指导下,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二、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仅、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三、重大的村务工作,如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干部离任时必须及时审计。四、将审计结果报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并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五、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经济问题,要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村委会主任职责1、主持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主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向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