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XX县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XX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督察,依据《XX省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督察目的及时全面掌握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确保全县河长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督察内容(一)河湖分级名录确定情况
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提出由乡镇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
(二)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印发时间,工作进度、阶段目标设定、任务细化等
同时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三)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包括乡镇河长体系建立情况,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设立及运行情况,乡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湖管理保护综合巡查执法队伍和护河员管护队伍建立落实情况;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及监督电话1畅通情况
(四)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河长制主要任务实施情况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主要任务实施情况;以及河长巡查、信息公开、宣传引导、经验交流等工作开展情况
(六)整改落实情况
河长办和相关单位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具体督察内容可根据各地河湖管理和保护实际情况有所侧第1页共2页重
三、组织形式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单位参与,组成督察组,对各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
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察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四、督察时间和方式(一)督察时间
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