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竞争上岗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依据集团公司《“十五”期间减员增效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2、德、能、勤、绩、体综合考核;3、择优上岗;4、打破职工身份界限,由身份治理变岗位治理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1、公司下达的编制定员所列岗位;2、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
二、职责:劳动、人事、组织等部门负责按治理权限分别负责组织竞争、竞聘上岗工作
三、治理办法(一)竞争上岗1、竞争上岗程序(1)公司以编制定员为依据,以职工人数控制计划为目标,核定上岗指标;(2)结合实际,制定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3)公开竞争岗位的名称、上岗人数、岗位性质、岗位规范和岗位工资类别;(4)对参加竞争上岗的职工,进行以技能为主的业务技术考试考核,并对德、勤、绩、体进行考评;(5)张榜公布考试考核、考评成绩和依据综合考评结果与上岗指标确定的上岗人员名单
(6)本单位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总结,公司组织考核、验收
2、打破职工身份界限,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职工,均可第1页共3页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按竞争上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3、休生育假的职工,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职工,学徒期、熟练期和见习期间的职工,当年安置的复转军人和调入不满一年的职工,暂不参加竞争上岗
期满后,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可参加空缺岗位的竞争,在下一轮竞争上岗前,未上岗的,暂执行所在岗位的试岗工资,其中休生育假和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职工,暂执行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1至4级的,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5至10级的,应参加竞争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竞争未上岗的,列为下岗职工
5、因工负伤致残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