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逐级消防责任制度第三条、逐级岗位消防责任制,由商场总经理向副总经理贯彻执行
第四条、副总经理分别向各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向本部门逐级负责人贯彻执行
第六条、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自觉遵守岗位消防责任制
第七条、凡因领导未认真贯彻执行岗位消防责任制而造成事故的,除追究肇事者责任外,据情追究领导责任
第八条、逐级岗位责任制应纳入广场年终评比的项目之中
第九条、违反逐级岗位消防责任制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评奖资格、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应给予奖励
第十条、安全防火,人人有责,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学习消防知识
新职工进场必须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三章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第十一条、在商场内施工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安全条例》的规定
易燃易爆品包括:油漆、稀料、汽油、酒精、二甲苯、乙炔、可燃液化气、甲烷、沥青、氧气等
第十二条、使用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进行申报,施工用料以当日施工用料总量为限,不得过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品使用过程的监督、保管及发放,现场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第1页共6页证良好的通风条件
第十四条、施工所用稀料、油漆等物品,应随用随配,配料应在室外进行
施工现场严禁大量使用脱漆剂等极易挥发溶剂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禁烟标志和消防安全制度牌
第十六条、严禁在商场内及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当施工剩余易燃易爆品必须撤出商场自行保管,不得在商场区域存放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十七条、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