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路灯维护管理制度XX市XX县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版)一、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应严格遵循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建设厅及本市有关维护指标、工作规范、规程和质量要求,确保XX县区城市照明设施高标准、高质量的安全运行
二、承担XX县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的单位(以下简称养护单位)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三、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考核指标为:1、亮灯率:功能照明≥99%2、设施完好率:≥95%3、运行故障率:≤0
5%4、报修故障修复及时率:100%5、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运行保障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
6、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四、维护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将维护责任落实到基层部门、落实到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开展维护作业
五、维护单位应编制月度维护作业计划并报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应建立维护档案
维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照明设施主要技术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台帐、维修记录、管线敷设情况等相关资料,维护档案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实行电子化,每月以25日为节点上报无锡XX县区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机构
六、维护单位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巡回检修作业应不低于下列频次:1、箱式变、配电间等大型变配电设备每月巡修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2、户外配电箱(柜)每季度巡修一次,做好设备的油漆、清洁工作,门锁灵活,配件齐全,同时测量电流、电压、接地电阻、各分路负荷,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第1页共2页3、低压架空线每半年进行一次巡修;4、电缆管线及人孔井、手孔井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巡修;5、高杆灯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巡修,传动机构的性能测试每年进行一次;6、一般路灯应每天安排人巡修;7、配电箱(柜)、金属灯杆接地网每年定期检测接地电阻;8、为保证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值班人员须处理各类设备故障,及时排除或使故障最大限度地缩小影响范围,故障抢修每天24小时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