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与汇报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发电运行部生产汇报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发电运行部生产联系汇报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3术语和定义4职责4.1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发电运行部生产汇报工作均按此制度执行。4.2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运行部。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各岗位运行人员,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同时,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自下而上逐级请示汇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汇报请示。5.2各级生产人员请示汇报或联系协调工作,应使用生产调度录音电话和专业术语,通报姓名,执行命令复诵制度,并做好记录。5.3遇有重要操作、发生异常情况或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缺陷,应由各岗位值班人员按照指挥系统流程,逐级汇报至主值(班组长)、值长及发电部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处理。汇报及联系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全面、清晰。5.4各运行专业和岗位在接班后应由主值(班组长)主动向值长汇报各系统、设备的主要生产状况、运行方式以及各岗位人员情况。5.5当生产领导和值长询问生产状况时,各岗位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清晰地进行汇报,不得隐瞒或虚报。5.6值长或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应在操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汇报;若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汇报请示,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生产工作的安全稳定。5.7正常改变机组及系统运行方式时应由主值(班组长)第1页共14页汇报值长,征得值长同意后方可执行。5.8发生事故时,各岗位人员可依据规程进行处理,同时必须向值长及部门主管领导汇报详细事故情况和处理过程;若事故处理时涉及到公用系统或其他部门、专业的操作必须先请示值长。5.9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记录并向值长汇报如下内容:5.9.1开关跳闸情况及准确时间;5.9.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5.9.3周波、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5.9.4有关事故的其它情况。5.10为了预防事故扩大进行紧急操作,值班人员可先进行事故处理,然后汇报值长的操作:5.10.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5.10.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5.10.3运行中的设备有受损伤的威胁时,将其隔离;5.10.4母线电压消失时,拉开连接在该母线上的开关;5.10.5当厂用电源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5.11各岗位运行人员进行检查、操作等工作需离开控制室时,应向值长汇报并经批准。5.12各级发电生产人员接到请示汇报时,不得不负责任地推诿或含糊其辞,应及时给予明确的答复或指示。5.13遇有上级领导到现场检查、参观工作时,当班值长应主动向领导汇报现场生产、设备运行等情况。5.14若需要填写书面格式的汇报材料时,应按照统一标准认真正确填写,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不得虚报或拖延时间。5.15按照公司及发电部有关规定做好其他各项生产汇报工作。6检查与考核6.1汇报不使用专业术语、不通报姓名、汇报不及时、不准确者按发电部相关规定考核6.2汇报故意推诿、隐报、虚报者按发电部相关规定考核。6.3因汇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造成辅机设备跳闸、第2页共14页机组减负荷等后果者按发电部相关规定考核。6.4发电运行部部长、各专业专工(专责)、安全员负责本制度检查与考核。第二篇:调度管理联系汇报制度调度管理联系汇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调度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应对电网突发事件,提XX县区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重大事件汇报分三种方式:第一种汇报由调度员汇报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公司领导。适用于电网发生重大事故,调度员专注处理异常,无时间逐一电话汇报情况。第二种汇报由调度员电话汇报公司领导。适用于不影响调度员异常处理的情况下,调度员有时间进行电话汇报情况。第三种短信汇报。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调度中心地调班,配调班按公司营销部门汇报规定执行,遇有重要用户停电、保电异常事件发生时,配调班同时按本规定执行。第二章事件分类第四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