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报告一、论文题目:患者健康权的法律保护研究二、论文的背景、目的和意义1.论文的背景;医疗卫生事业与我国广大老百姓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我国十分重视与人民基本生活密不可分的医疗卫生事业,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了推进我国公民基本健康建设的总体方针,习总书记在十九大以及今年的两会中多次提到健康权的概念,强调了构建与发展健康中国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及2018年两会会议上多个代表也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健康中国的发展战略,指出人民健康是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和国家兴旺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坚持贯彻落实保障人民健康的基本方针,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提供完善、健全、周到的健康、医疗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上述重要指示进行了分析,请求各级法院充分利用其司法职权与司法职能,落实司法权能的实现,促使卫生与健康事业完善化发展路径;构建和谐美好的医患关系,为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任务,制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安全保障机制。最高院院长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和司法解决机制,促进卫生与健康的法治化,为人民健康提供司法保护。2.理论意义;健康权是人权,患者健康权属于健康权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患者健康权是患者在医疗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加强对患者健康权的研究,不仅有助于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患者权利,也对于构建患者权利保护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并且为健康权入宪提供重要依据。因此,本文对于患者健康权研究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第一,加深对患者健康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什么是患者健康权国内外学者始终没有给出较为准确的结论,对健康是否为患者的权利也存在相反的见解。美国学者卡尔.J.弗里德里希(CarlJoachimFriedrich)认为人们实现自身所拥有的权利的障碍在于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或者是没有真正理解这些权利。①所以想要保障权利的实现,首先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权利并了解这些权利,因此,希望通过对患者健康权的概念、其本质属性、构成要素、以及其与相关权利的关系同健康权的保障与救济等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对患者健康权的学术认识,为促进患者健康权的实现奠定理论基石。第二,加强对患者健康权研究可为完善医疗卫生改革提供实践经验。在一些国家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医疗卫生服务变得越来越商业化,越来越被淡化为纯经济问题,健康不是被视为一种权利,或者不是被实实在在地当作一种权利来实现。美国学者认为健康权概念下的中美健康保障供给体制实际本质属于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权是基于病人的支付能力,而不是基于病人的任何其他社会权利,这便模糊了健康权的定义,使得患者健康权不能得到最基本保障。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全面探讨患者健康权,分析医疗实践里患者健康权的重要作用,区别患者健康权与其他相关权利的关系,探讨完善患者权利保障机制的路径,这些都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提供着重要实践经验。综上所述,深入研究患者健康权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把握健康权的本质,建立健全我国健康权的权利保障机制,科学地指导我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这有助于在理论和实践上共同推动健康权的保护与发展。三、国内外研究概况通过相关文献搜索的资料显示,自2008年以来,学界越来越重视患者健康权,法学期刊也逐渐出现有关患者健康权研究的学术文章。但私法学界对患者健康权的研究也限于对患者健康权的一般性理论介绍,深度不够,系统性不强。因此,国内学者对患者健康权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理论剖析深度不够,对患者健康权的研究不够完整、不够系统化,拘于表象;第二,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各自的公法或私法领域,彼此分离,无法融汇贯通,医疗领域的探讨较少;第三,学界对于患者健康权概念等理论未形成具体化体系。结合当代医学和健康心理学之发展进度并与国内研究结论对比,尽管国外对健康权研究的起始时间远早于国内,水平相对较高,但总的来说,学界对健康权的相关研究主要还是集中于国际人权法区域,通过搜寻大陆及港台人权法领域相关资料,大学或国家图书馆以及国外相关数据库,有关于健康权的国外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