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足与对策摘要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的法制进程也在不断地加快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起步较晚,尤其就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建设而言,更加是一个薄弱的环节,本文从XX省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入手,分析探讨了其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希望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近年来,我国对于“三农”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更是一个农业大国,政府对于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也格外重视
我国虽然在经济总量上俨然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的经济体,但仍然属于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最大的农业大国,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固有结构,导致了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事业相较于城镇覆盖率高、保障性强的体系尤显得低下
为使我国能够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必要建立健全有效务实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而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逐步进入到规范化、合理化、实用化的发展道路上
XX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笔者将对XX省的现状,对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不足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其完善对策
一、湖南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XX省地处我国中南部,位于长江中游,占地面积约21
18万平方千米,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省,下辖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122个县、市、区,截止2017年,XX省常住人口6860
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13
2万人,占比45
XX省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而山地气候差异较大,这会导致其对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生活存在各不相同的影响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XX省人民政府于1996年9月7日第12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XX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由于该办法大都需要农民自掏腰包,政府扶持力度不大,因而广大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