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中心办公环境标准化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中心办公环境管理,营造整洁、规范、整齐划一的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二、中心以柜台为界,柜台及以内为审批办公区,柜台以外为群众服务区。三、审批办公区管理要求(一)柜台。柜台上只能放置评价器、指示牌(便民手册),以及黑色中性笔、老花镜等便民设备,未经中心办公室同意,一律不得放置杂物,不得贴纸,不得放置个人办公用品,不得放置花草、鱼缸。(二)办公桌。办公桌桌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桌面上只能摆放电脑、扫描仪(捷易拍)、打(复)印机、电话(传真)及办公工具、文件材料、个人水杯,以上物品应合理布局、摆放整齐。其他物品严禁堆放在桌面上,比如包、衣物、花草、鱼缸、食品等。1、办公用品。笔、订书机、便条纸、橡皮、文件夹等,集中有序放在一定区域内,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必须将桌面收拾干净。2、办公设备。办公电脑显示器向内偏转30°,不得随意将显示屏幕倾斜、转向。设备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及时予以清除。3、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应及时装盒(袋)或装柜归档,不得大量堆积在办公桌或窗台上。舍弃的文件资料,应遵照安全、保密的原则进行销毁,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办公区域。(三)垃圾篓。垃圾篓必须置于办公桌旁,不准长时间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四)窗户、窗台。一般情况下,上班时间所有窗帘必须拉起,窗户玻璃保持干净,窗台无杂物。窗台上可适量放置花草,但花盆必须美观。窗台一律不准堆放文件,不许放置鱼缸以及影响美观的花盆,花盆内的水不得洒渗到窗台上。(五)衣架。衣架上的衣物应及时清理,一律不得挂放不适应节气的衣物。第1页共2页(六)档案柜。档案柜应摆放整齐,保持整洁,档案柜上可摆放上一年度窗口获得的荣誉,不得大量堆放文件材料,不得摆放花草、鱼缸等。(七)其他。其他未列举的物品,应按照摆放合理、干净整洁的要求进行整理。四、群众服务区管理要求群众服务区应整齐摆放桌椅、凳子、查询机、饮水机、花草、展板等,未经中心允许,各窗口不得占用群众服务区堆放物品、张贴资料等。五、物品统一存放要求窗口暂时不用或无处存放的物品,中心专门安排地点统一存放,由中心办公室办理存放、取件登记手续。六、奖惩办法(一)中心办公室负责办公环境的监督检查,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二)对违反环境管理规定的,限期进行整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七、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0日起执行。八、本办法由xx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