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社区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社区干部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谈话的对象
各社区书记、主任及其他干部
第二条谈话的内容
(1)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希望和要求;(2)对有信访或其它渠道反映社区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有问题的,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以示提醒
第三条谈话的程序
社区干部当选后,街道党工委在其上任前约其进行廉政谈话
对社区书记、主任的谈话,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组纪委员参与谈话;对社区其他干部的谈话,由组纪委员负责,相关人员参与谈话
进行廉政和诫勉谈话,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谈话内容要做记录
谈话记录归入被谈话人的档案,供考察任用干部时作参考
第四条若情况比较复杂,谈话人可以要求被谈话人在谈话后的一定时期内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查
第二篇:诫勉谈话与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与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司法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诫勉谈话是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员工采用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告诫教育
第三条任前廉政谈话是对新聘任的部门负责人,和新招入的员工(含大学生编制人员)在任职前,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介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要求,听取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第四条诫免谈话与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从严治司、实事求是、教育爱护、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1页共13页第五条诫免谈话与任前廉政谈话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一)对部门正职干部谈话一般由纪检组长和主管公司领导主持,党组书记亲自谈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