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在实现收入公平分配中的作用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有着自身的特点,在几十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这种分配制度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社会的贫富差距正在不断的扩大,基尼系数连续几年超过国际警戒线
本文试从法理学角度分析讨论经济法在实现收入公平分配中的作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经济法的分配功能的实现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收入分配再分配一、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一)我国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制度,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原则,是由下列经济条件决定的
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
生活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条基本原理
同时,生活资料的按劳分配也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是对按资分配的否定,没有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失去了其经济意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就不能实现
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其意思只是说明,没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根本谈不上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
但是,仅从公有制本身还不能充分说明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因为,公有制下也可实行平均分配,也可实行按需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已非原始社会可比,而又远非具备实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条件
在这种条件下,除了以劳动作为尺度外,不可能有别的选择
其次,劳动分工,特别是旧式劳动分工的存在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劳动分工,特别是旧式三大差别的存在,不仅束缚了劳动者的全面发展,而且也引起劳动差别的长期存在,这种差别在分配上应予以承认,并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反映出来,要求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再次,劳动是谋生手段也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