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股权众筹是指投资者通过公共信息网络披露以持股为原则的融资项目,作为投资者从融资企业获得预先确定利润的投资收入,投资于初次成立的企业,以解决这些企业的财务问题,同时努力从投资模式中获得可观的回报
股权众筹模式的另一方面即它是一个既吸引专业投资者,又吸引广大市民的投资新形式,使他们可以增加固定收入,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因此,很多人对股权众筹有兴趣,并且作为一种从未有过的投资形式,把公开的信息网络科技手段当作基础,而慢慢形成众筹的方式跟之前的方式做对比,显示出更加方便,公众化的优势
作为第三方支付手段以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另一种模式,它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提供了新的融资机会
我国股权筹资发展时间不长,对其运行和法律要求还存在一些尚未处理的难题
本文旨在揭示问题所在,与美国的良好经验和启示进行比较,寻找我国在股权众筹领域进一步发展的途径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性的,主要是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内外部研究现状、文章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重点、难点和创新
第二部分论述了股权的基本问题,包括其主体、法人资格、运作方式和价值
梳理了股权众筹的概念,分析了其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部分是通过股票
三大主体,即供应商、投资者、股权平台,对不同主体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第四部分,在分析我国股权现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法制角度,加强股权市场建设,发展股权众筹新模式
第五部分是文章结论,股权众筹是新兴的公共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融资机制,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不足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比如,在股权领域,出现了市场失衡、监管不充分、融资人选择标准不协调等问题
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股权市场监管建设,加强对股权市场运行的监督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能够保证这种创新融资模式的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关键词:股权众筹;风险;法律规定;市场监管Ab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