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文件编号: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故、事件(未遂事故),包括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规定适用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事故、事件(未遂事故),包括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过程。2职责2.1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的归口管理,负责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2.2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生产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等部门负责根据需要参加事故和事件的调查和处理。2.3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4事故、事件的责任部门负责事故、事件的报告,负责轻伤和一般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3管理内容和方法3.1事故分类3.1.1伤亡事故: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伤害、死亡等属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按以下几种伤亡程度而划分为:a)特别重大死亡事故;b)重大死亡事故;c)死亡事故;d)重伤事故;e)轻伤事故。3.1.2急性中毒事故: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使人体中毒,短时间内发生病变(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因食用不洁食物而发生的中毒事故。急性中毒引发的人体伤害、伤亡事故程度,按本标准第5.1.1条款进行划分。3.1.3职业病事故:公司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因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生产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等职业性伤害而造成疾病的事故。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进行划分处理。3.1.4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应按Q/SZG59.41标准规定进行火灾事故分类。3.1.5财物损失、损坏事故:不涉及本标准5.1.1-5.1.4条款内容的财物损失、损坏,按公司财物管理的有关程序处理;涉及本标准5.1.1-5.1.4条款内容,同时又有财物损失、损坏的,按本标准5.1.1-5.1.4条款进行划分。3.2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的要求3.2.1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时,有关部门应按下图所示的程序进行报告、调查、处理等活动。3.2.2在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在立即报告的同时,按相应的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1)指挥领导小组①负责有限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②组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2)办公室负责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审核、呈报和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3)指挥部①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③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救援请求。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预案经验教训。(4)专家参谋组负责向总指挥提供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建议和供领导决策的可行性建议。(5)指挥部成员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6)应急救援办公室成员安技环保处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安全报警,情况通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燃爆报警、协助事故单位做好抢险补救工作,同时做好警戒、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生产处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单位的开停调度工作;事故现场有关的联系工作。资产管理处处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产品配套处处长:负责抢救救援物质的供应工作。财务会计处处长:负责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事故单位负责人:报警并协助总指挥,负责现场指挥,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调动本单位救援人员抢救伤员,抢险维修等项工作。3.2.3发生事故的部门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前提下,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待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调查后,方可清理现场。3.2.4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或详细记录。第2页共6页3.2.5发生重大事件(未遂事故),除及时报告外,责任部门还要查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事后三日内同事件(未遂事故)报告一并送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3.3事故、事件的报告3.3.1事故、事件报告的一般程序: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