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承包经营协议书车主:身份证号:(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简称乙方)为完善和加强对出租车的规范管理,维护经营双方的合法平等权益和责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恪守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就车牌号为湘的出租车,打成如下承包协议,特签订本责任协议书,以此规范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甲方拥有出租车客运经营权及车辆所有权,乙方在承包经营协议书所签订的期限内以承包经营的方式获得上岗资格
二、甲方自愿将车况良好、外观无明显损坏、证件齐全的车牌号为湘,发动机号为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三、本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时间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四、车辆保证金乙方上岗运营该出租车,首先需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服务资格证,证件齐全方可上岗,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车辆风险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圆整),风险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五、乙方承包该出租车,车辆承包金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圆整)
六、国家对出租汽车燃油补贴金,不论多少均协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收入囊中或挪作他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甲乙双方所协议之车辆,并不再退还车辆风险保证金
七、乙方接收车辆前需自行检查协议之出租车的车况、随车工具及附件
车辆完成交接后,如车辆维修、加油、工具及附件遗失等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注:车辆经乙方检车完毕完成验收后,即自动视为合格车辆,乙方不得在日后对车辆向甲方提出异议)
八、甲方为乙方购买协议日期内运营该出租车国家规定之相关费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费用发生改变(增加过减少)均与乙方无关,承包费用不变
九、甲乙双方在承包协议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就是否续约达成新协议
十、甲方有权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抽检、保险检查和汽车年检;对承包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如遇省、市有重大活动或政府需要,甲方有权调动和安排车辆的使用;如乙方不爱护车辆、不按规定进行保养,甲方可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