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根据市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为确保我校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争创“党员示范岗”的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二“共产党员示范岗”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1、积极参加“共产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主动撰写争创申请书(5分);(2)有工作提升目标和措施(5分);(3)工作场所醒目摆放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标牌(5分)
不摆放标牌发现一次扣1分
2、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出勤,恪尽职守(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算离岗
(2)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半天扣3分,离岗超过2小时算旷工
(3)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起开始扣分,每多请1天扣2分
(4)串门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5)大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6)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其它活动的一次扣2分
(7)上班时间吃早点,发现一次扣1分
3、注重自身形象,做到形象端正、服务优良(20分)
计分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