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合法、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一事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附件一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
二、承包方式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固定合同,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包干方式承包施工
乙方确认其对工程所在周围环境、地质情况、交通情况、质量标准、工期等情况均已熟悉且已研究明了,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并计算了相关费用
三、工期要求1、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以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
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除遇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外,工期不予顺延
2、节点工期:详见附件三
乙方不能按节点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的,应按本合同关于逾期完工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1、合同综合单价为:上述综合单价已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支出的所有经济费用,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
2、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工程完工,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总价
3、如乙方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甲方要求停工终止合同,则按双方确认的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工程款
4、因设计变更、甲方单方面增加工程量或特殊因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先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该部分工程款,如不属于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五、工程量确认1、甲方派现场管理人员与监理单位一起根据本条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对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计量结果由甲方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