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达成一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本合作项目内容为: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出资租赁位于,1—4层,面积共计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商业开发和物业管理服务
二、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出资及盈亏分担1、甲、乙双方以货币的方式共同出资(大写:)
其中甲方出资(大写:),占共同出资额的70%;乙方出资(大写:),占共同出资额的30%
2、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前出资完毕,将出资款项汇入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银行账户
3、甲、乙双方以其出资比例享有投票表决权,分享投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
四、管理与执行1、合作项目经营管理权由甲方全权管理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成立项目部,作为对外代表和对内管理机构
3、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代表全权执行本项目部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⑴在项目发起设立阶段,履行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项目部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出资方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运营业务;⑷负责合作期间的财务事务,合作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其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支出与进帐;4、乙方代表负责项目部运营的外部社会关系协调工作
5、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项目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双方按照表决权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表决权由出资额决定)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均有权了解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2、乙方有权向项目部负责人了解共同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有权在与乙方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项目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制度
4、在涉及项目经营的重大问题上,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召集包括双方代表在内的资方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