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总结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材料林盛煤矿(2010年10月20日)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林盛煤矿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督导团领导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由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基本概况:林盛煤矿始建于1970年,1981年12月25日建成投产
矿井年设计能力为90万吨,核定能力为140万吨
煤层自然发火期为3—6个月;煤尘爆炸指数为34
82%;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5
07m3/吨、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2
93m3/分,属低瓦斯矿井
地质条件复杂,断层和火成岩侵入严重,煤层倾角均在20—75度之间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石门两翼分区后退式开采,采用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
二、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精神情况:我们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对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指令、行业标准和省局一系列安全文件的宣传力度,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按照“安全发展”的新要求,以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为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生产第三”基本原则,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特别是对《国务院安委会关1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国务院446号令和省一系列具体安全文件要求,都做了认真的学习和落实
全面加强了现场、技术、教育、培训、第1页共4页监察、投入等六个方面的管理,巩固和发展了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
三、《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接到XX省安委会及XX省煤管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利用各类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加深理解,并按照集团公司具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