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CTT04RJH-2012-4-001光(电)缆线路抢修合同甲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乙方: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甲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主要负责人:李军公司地址:丰台区富丰路八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北京市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李仰义公司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2号项目联系人:李占宝联系电话:13801005660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抢修施工事宜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负责铁通北京分公司线路维护中心管内甲方的光(电)缆线路故障抢修
第二条费用计算与支付方式2
1费用计算:A.抢修敷设光(电)缆:¥6000元公里(含施工费及辅料,不包含光(电)∕缆、电杆、钢管等主料)B.抢修需破除20cm厚度混凝土路面及敷设钢管,¥200元米∕C.需破除草坪及方砖地:¥150元(包括补偿费及协调费)∕㎡D.栽立电杆:¥1200元根(包括补偿费及协调费,∕8-10米杆)E、撤除光(电)缆:¥3000元公里∕F、光缆接续:¥30元芯线∕H、电缆接续:¥1
5元对线∕2
2支付方式:每次抢修任务以具体故障抢修工作单为依据,抢修费按次单独计算
乙方每月末应向甲方提供本月故障抢修工作单作为结算依据
3支付时间:甲方每月在收到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10日内付款
第三条抢修流程3
1甲、乙双方应确定固定联系人,固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2故障发生后,甲方向乙方电话通知并传真故障抢修通知单
3乙方收到甲方发送的抢修施工单后4小时内抢修完毕
4乙方完成抢修工作后通知甲方进行恢复试验,确认故障修复
5双方在一周内对抢修工作进行验收,对抢修工作范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