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铁岭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项目二、工程地点:新城区物流城三、工程内容:供电线路改造工程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天开工日期:2017年05月07日竣工日期:2017年05月07日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1、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贰万捌千伍佰元元工程款;2、余款壹仟伍佰元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包工包料)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1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保修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