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甲:身份证号:乙: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装饰公司,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0万元及技术和运营,乙方以地址:门头店形式出资10万元及客户资源,乙方占股5%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一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分配,净利润低于50万,按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净利润在50万-100万,按甲方70%、乙方30%的比例分配;净利润在100万-150万,按甲方80%、乙方20%的比例分配;净利润高于150万,按甲方90%、乙方1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除门头店外的企业债务按照甲方95%、乙方5%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个人销售提成详见补充协议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运营管理、技术、销售及售后跟进,乙方负责市场开发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