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与安全生产副经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现经公司确定,订立如下责任书:甲方:乙方:一、甲方职责:1、甲方确定同志为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及经济和法律责任直接承担者
2、甲方负责审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计划
3、甲方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在施工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4对职工进行安全和尊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个别职能部门的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5、主持轻重受伤事帮的调查分析,提出意见
二、乙方职责: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领导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6、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三、控制目标:1、所分管的部门无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达90%以上
3、所分管的部门按计划参加培训率达90%以上
四、奖惩规定: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1000元—2000元处罚
2、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五、执行和管理1、乙方必须履行责任书中自己应尽的义务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