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及成果1任务及程序1
1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应是:综合研究市域城镇体系、合理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2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阶段工作可按下列程序进行:(1)以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在收集基础资料、进行现状调查基础上进行分析预测,确定各专业规划的目标、标准和所需解决的重点问题;(2)以土地利用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为基础,进行总体布局方案比选,听取各方意见,提出推荐方案;(3)在总体布局推荐方案基础上提出各专业规划方案;(4)提出近期建设规划和城市远景发展构想;(5)综合、协调总图和各专业规划;(6)制作规划成果,绘制图纸,编写有关技术文件;(7)对成果检查、校对、审核、交付、验收、上报、归档
2编制内容2
1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远期一般为20年.也可根据所在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的期限,与之吻合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2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1)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观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2)确定城市发展目标,论证城市职能,确定城市性质;(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选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城市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4)进行居住用地分类并确定建设标准,安排居住用地,确定人口容量和布局结构,进行居住用地配套设施安排;(5)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