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高处作业范围说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分级和种类及执行标准(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
1基本定义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2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31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在高度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