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创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部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编号:2016年JY-SW-20161020甲方:深圳市创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建全联系电话:0755-83268198传真:0755-83347283电子信箱: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六区建安一路南龙江一巷4号光电大厦9楼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双方为进一步拓展照明工程市场,以树品牌、创效益为原则,激活经营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双方协商一致,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就创先分公司年度经营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经营分公司的名称、地址及经营范围和业务区域:名称:分公司
地址: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经营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市场区域:分公司经营、承接地区内(不限于)各项照明工程
分公司经营其他地区的项目时,须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省会分公司与市级分公司承揽项目时,采取优先备案优先承揽项目原则,较复杂项目可双方协商
第二条经营方式、经营模式、核算方式:1
经营方式:年度共同经营2
经营模式:分公司的经营人,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自觉接收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对总公司负责
3.核算方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分公司如产生债权债务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
总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第三条资金来源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六区建安一路南龙江一巷4号光电大厦9楼电话:0755-83268198传真:0755-83347283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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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2深圳市创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部分公司成立、开办费用由分公司投入,具体经营运作项目所需资金由分公司自行筹集
第四条总公司责任及义务1、任命为深圳市创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负责人
2、为分公司承接照明工程提供所需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