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监管行动工作总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组织实施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
上半年,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试点,除选择在xx市盐官镇作为市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分别选择一个镇(街道)开展阳光行动试点
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选择试点
在四月召开的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赵树梅副市长专门部署了阳光行动的试点工作
会议后,市农负办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通知》,强调以公开涉农收费、公开惠农政策、公开财务收支、公开监管制度、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投诉渠道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
要求试点镇在完善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严格查处涉农违规收费、提练总结减负工作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防控体系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阳光监管的有效途径
经过局党委研究,确定xx市盐官镇作为全市开展阳光行动的试点镇
市农负办加强对试点镇工作的指导,与试点镇共同商定了试点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监督手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积极开展试点,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在2012年6月底前,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市级试点镇要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目标,海宁盐官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行动,并紧紧围绕“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这一主线,突出强化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公开,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及责任落实,强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阳光监督,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惠农补贴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试点镇清醒认识到
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是“三化同步”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化和完善,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