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接待服务文明用语一、行为规范1、统一工作着装,统一佩戴胸徽、胸卡上岗
2、仪表端装,举止得体,工作时站、坐姿端正,不得留怪发、着异装、穿拖鞋
3、禁止在工作时整理服饰、头发,禁止掏耳、挖鼻、剪指甲等不雅行为
4、禁止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等
5、定期清理工作区域卫生,保持台面、桌面、和办公设施的整洁
6、在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语言交流做到文明、简洁、清晰
7、向服务对象提出询问或需要对方配合时,要“请”字当头
8、坚持“五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说有笑声,访有回声,走有送声
9、要主动起立或打招呼等方式接待服务对象
10、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不得推托,严禁相互推诿
服务对象联系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在时,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说明,并请对方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事后转告相关人员;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受理部门,必要时提供引领服务
11、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事项,要耐心细致地讲明、讲透,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下一步流程、应补充的材料、应注意的特殊事项
遇到疑难问题不能当场告知或立即回复的,应准确、完整地记录好当事人咨询的问题、联系方式,并准确告知答复时间,在承诺时间内一次性答复
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应办理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说明原由,讲明道理,并办理退件手续
12、对应办理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即办或承诺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提倡“马上就办”
13、坚持“先外后内”、“先急后缓”原则,工作中要以服务对象为重
14、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15、积极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努力做到在任何情况下对服务对象不急、不吵、不恼、不怒
当服务对象有情绪和不理解时,应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怕受委曲
遇特殊情况要边处理边报告,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