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教育学习体会:全面理解树立法治思维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崇敬、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切实担负起领导发展的重任,必须做严格遵守法律、积极推动法治实践的示范者,同时要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真正着眼于法纪的实践指向和实践特质,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树立法治思维的实践要求,形成辩证的法治思维
一、切实增强对法治的崇敬和法纪的敬畏是树立法治思维的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每一个公民崇尚法治、敬畏法纪,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树立正确法治思维的基础和前提
崇敬法治和敬畏法纪是对传统思维的本质超越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和人治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
在绵延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
但由于我国是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越过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封建阶级在长期统治中为确立其政权的合法性,对正统儒家思想进行阐发,提出天人合一、人副天数等学说,为君权神授和大一统寻找理论依据,使得君君臣臣的伦理道德在许多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人治思想浓厚
这反映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人们对于法治的思维与方式还不适应,极少数干部仍然信奉“权大于法”,极少数公民仍然遇事首先想到的是托人情、找关系、走后门,求诸关系而不诉诸法律,必然与现代法治社会格格不入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有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障
崇敬法纪,崇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是对封建统治关系下为造就人身依附关系的传统人治思维的本质超越,是树立现代法治思维的认知基础
崇敬法治和敬畏法纪是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前提
回顾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现代化最早发端于西方国家,而从现代化进程而言,社会走向现代化最根本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