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园林发〔2012〕129号西安市市容园林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容园林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保局,曲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浐灞生态区生态管理局,各项目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强化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化备案已正式更名为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为更规范、科学管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查工作,我局在去年制定的《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绿化备案管理规定》(草案)的基础上,结合一年来工作实际
制定了《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及工程验收办法随后下发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绿地率审查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推进城市生态建设,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附属绿地是指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第四条附属绿地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到西安市市容园林局进行绿地率指标审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一)申请单位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二)市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申报表(受理窗口领取);(三)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电子版)及申请书(含建设项目相关批准文件);(四)市政府审批土地件;(五)土地证;(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七)项目实际报建用地的宗地成果表;(八)西安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九)红线图;第六条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项目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