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执法水平,全面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和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根据广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不断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创新机制,为清远检验检疫事业全面发展和服务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总体目标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抓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为目标,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广泛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检验检疫干部队伍,为圆满完成广东检验检疫局和清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建标准(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做到与检验检疫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检验检疫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全面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始终坚持“家和万事兴”的治局理念,进一步弘扬“立足山区、团结和谐、奋发有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局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