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化学)(修订稿)一、考试指导思想初中毕业化学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修订稿)》(以下简称《化学课程标准》)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化学学科的终结性考试
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中学化学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
初中毕业化学学业考试应考查学生对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
学业考试的试题应注重与学生社会实践和生活实际的联系,特别是在具体化学问题情境中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和把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积极引导初中化学教学朝着全面落实化学课程标准所设定的目标、整体提高学生化学科学素养的方向推进,杜绝偏题、怪题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一)考试范围《化学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所要求的内容
即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五个部分
(二)内容和要求初中毕业化学学业考试应根据《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考查化学课程中基本的、核心的内容,并注意学科内各部分内容的合理分布
为了便于考查,我们将认知性学习目标的内容按考试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即知道、了解、理解,并依次用A、B、C表示
一般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各层次的含义分别为:知道(包括记住、说出、列举、找到等):对学习过的化学基础知识内容能记忆和再认
记住有关的化学概念、定律、原理的描述;化学用语的意义和表达形式;有关物质的俗称、性质、制法、用途;图形符号的意义;常用仪器的名称、性能和用途;化学反应的现象等
即知道“是什么”
了解(包括认识、看懂、识别、能表示等):对所学的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即知道“为什么”
理解(包括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