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服务协议甲方:浙江建机起重机械有限企业乙方:杭州盛明橼保洁有限企业为保证甲方厂区的坏境清洁卫生,委托乙方清运厂区的垃圾
根据《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承包形式及付款方式:垃圾为年度承包,甲方每季度末付给乙方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元(8750元)
总计叁万伍仟元(35000)/年
二、清运范围以及内容:甲方所在厂区道路以及绿化带内所有影响环境整洁的垃圾,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以以便乙方车辆出入
三、承包期限:从年1月1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止承包期为一年
四、双方责任:1、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保证每日至少清运厂区垃圾一次(特殊状况另行告知)
并保证甲方厂区内无积压垃圾
2、乙方在清运垃圾过程中需注意安全,与清运垃圾有关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有违约,将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仟五佰元(3500元)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日期:日期: